燃气锅炉房防爆门施工方案
燃气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,给其安装防爆门。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,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、下一层、置以及主要通道、疏散口的两旁,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。防爆门起到保证人员安全的作用。
燃气锅炉房防爆门特点:
1、在发生爆的情况下,按照预告设定的入射压力和反射力。抗爆门能够抵挡该种范围内的爆压力,而达到必要的保护作用,阻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2、在发生爆情况后,没有达到预先设定的力,抗爆门仍然能够正常使用。
3、当发生事故情况后,力达到预先设定的,可以发生变形,但门的组件仍可维持使用,以避免人员被截留、组困。
4、必要的密闭隔离功能,防止被隔离空间和外界空气直接对流,以减少被隔断、受保护的空间受到外界污染。
5.抗爆门是一种安全设施,具有自闭功能和紧急逃生功能。
1、住宅建筑物内,不宜设置锅炉房。锅炉房出入口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, 但对独立锅炉房,当炉前走道总长度小于12m,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时,其出入口可设1个;非独立锅炉房,其人员出入口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。
2、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,其各层的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。楼层上的人员出入口,应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楼梯。
3、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,锅炉房间内的工作间或生活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开启。依据《锅炉房设计规范》GB50041进行设计时应注意其使用范围: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锅炉房,其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~75t/h、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.10~3.82MPa(表压)。
4、锅炉房的外墙、楼地面或屋顶,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,并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一部分的泄压面积, 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聚集的场所、房间和人行通道, 泄压处也不得与这些地方相邻。